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专业技能工作室章程

作者: 时间:2020-10-22 点击数:

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专业技能工作室章程

第一条 按照《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能工作室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为高效、规范地开展工作室工作,促进工作室的整体发展,确保技能工作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工作室成员提供优质培训和服务,拓展其专业成长和发展的空间,经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专业技能工作室成员协商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专业技能工作室是由郑州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企业和区县中等职业学校组成的研修学习共同体。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由郑州市科技工业学校罗素保担任。特聘导师2人, 河南工业大学张庆辉教授, 亚龙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春来工程师,其他成员10名。

 

第三条  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能工作室的目标是通过互动、共享、吸纳、自律、超越等,致力于工作室团队成员的共同成长和学校更好更快的发展。

 

第四条   技能工作室要围绕中等职业学校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专业课教师培养、学生技能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教育教学研究、信息化建设和学生评价标准等方面,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深入实践研究,发现、研究和解决专业及个人发展中的问题,探索构建适合教师及学生成长的专业基本架构,促进专业的不断发展,实现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

 

第五条   技能工作室成员要基于学校和自身实际进行针对性研究,采用问题研究、案例课程研究等方法,加强所在学校的诊断和剖析,分享研究成果,并及时转化为教育教学的实践行为,依靠团队力量,走协同攻坚、探索创新之路,实现自身成长和工业机器人专业科学发展。

 

第六条   技能工作室倡导自主互动、协作共享、追求卓越的组织文化。工作室成员要在实践中研究,在研究中学习,在协作中共享,兼容并蓄,勇于超越。要讲求科研道德,避免功利主义倾向。

 

第七条   技能工作室主持人负责制定工作室年度活动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和成员分工,组织研修活动,带动、督促工作室成员按时完成任务;负责与郑州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的沟通和信息、通知等的上传下达。

 

第八条  技能工作室在周期内至少要组织成员进行一次以上考察学习,到全国教育发达地区、课改示范区领悟体验,交流学习的成果;积极组织技能工作室之间互访学习,交流经验。

 

第九条  技能工作室成员要积极展示自己学校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专业的探索和研究成果,增强学习意识。

 

第十条  运行机制。相关会议、研讨、交流由技能工作室主持人召集,主持人助理负责组织,具体日程由技能工作室成员协商。

 

第十一条  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依托行业企业,共同实施全市专业课教师的技能培养,加强教师专业实践,完善“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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